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通知,2021年下半年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会同有申报意向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积极谋划,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核心,结合学院办学和学科建设实际开展合作办学。优化专业学科布局,在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等领域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优化合作办学国别,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升中外合作办学层次,助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为推动本次申报工作的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编制了中外合作办学申报指南及相关材料清单,请已有初步合作意向的学院,填写《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初步意向表》(附件1)于9月17日发送至oice@fjnu.edu.cn,以便学校及时掌握信息,统筹谋划,重点指导。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