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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关于编制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0-09-26浏览:1704设置

各学院馆、中心、集团、医院、公司,机关各部、处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十二五”规划,为今后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根据暑期学校工作研讨会和新学期工作部署大会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星空(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进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人才、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科学制定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的制定做到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有机结合,各学院要在前一阶段制定中长期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变化,深入思考、科学论证,认真编制本单位“十二五”发展规划。学校将在各学院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二、规划内容

(一)各学院

各学院“十二五”规划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现状分析,包括建设成就、特色与优势、差距与不足。要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建设成就和经验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现状与趋势进行对比分析客观分析比较优势与特色及所处位置找准差距与不足

2.机遇与挑战,包括发展机遇、面临的挑战。要研究分析“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教育、行业、区域发展的趋势和需求,准确判断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3.目标与任务包括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及任务。要根据分析结果及学校的发展定位,提出“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叙述要求简明扼要,并提出实现目标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指标,指标要求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4.思路与措施,包括工作思路、主要措施。要提出实现目标和任务的具体工作思路、主要建设内容及改革与保障措施,应突出创新性与可行性

(二)其他单位

1.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制定学科、科研发展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研究生处负责做好学科建设专项规划的修订工作;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做好科研发展专项规划的修订工作。

2.其他单位要根据学校“十二五”规划工作的总体安排,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2)“十二五”期间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指标;(3)实现学校目标任务的战略举措和保障措施。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小组,负责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明确一位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学校办公室的联系、沟通等工作。请各单位于201010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送学校办公室。

四、工作进程

各单位请于20101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规划材料报送学校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xbmsk@fjnu.edu.cn,联系人:谢德胜,联系电话:22867061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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